瓮安县政协主席孟先锋:创新协商民主模式 激发基层民主活力

2023-3-3 ┆ 来源 : 瓮安县政协

党的十八大首次提出“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同时强调“积极开展基层民主协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协工作会议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70周年大会上讲话时强调,“在中国社会主义制度下,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找到全社会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约数,是人民民主的真谛”。国家制定大政方针或出台重大政策,要面向全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民众之间利益协调或矛盾化解,都需要商量。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及社会组织协商,为人民群众充分表达意见、发挥主人翁作用提供了丰富的渠道。

一、基层协商民主工作现状

基层治理在国家治理现代化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基层协商民主贯彻得好,有利于保证政策制定更具群众基础、体现群众意愿、展示群众政治选择。县级在推动基层协商民主政治建设中通过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等有效形式实现了政府管理和基层民主的有机结合。

(一)基层协商民工作由“虚”变“实”。基层党委政府把基层民主协商工作摆在推动科学发展、民主决策的突出位置,通过“会议协商”、“专题协商”、“界别协商”、“院坝协商”等多种形式就基层经济、政治、社会、生态、文化建设及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听取基层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回答基层群众提出的问题,这种面对面、零距离接触的交流互动方式,有效拉近了与群众的距离,彰显了党政领导对基层协商民主的重视程度。

(二)基层协商民主渠道由“窄”变“宽”。通过党组织引领推动多元参与、促进协商共治。为调动基层群众参与基层事务的积极性,基层自治组织普遍建立了村(民)民会议制度、村(居)民代表会议制度、村(居)民民主决策制度,依托这些制度广泛开展了协商议事活动。通过进一步将基层群众关心的农村土地征用补偿及分配、债权债务、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及大病求助等热点难点问题纳入基层组织民主决策范围,基层协商民主渠道不断拓展。

(三)基层协商民主基础由“弱”变“强”。改革开放40多来,基层民众的民主意识和参政意识大大增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得到了巨大发挥,激发了广大城乡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积极性、创造性和责任感,广大基层民众逐渐要求对基层事务享有更广泛的知情权、选择权、决策权和监督权,越来越多的基层群众懂得珍惜自己的民主权利,维护自己的权益。

(四)基层协商民主作用由“小”变“大”。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提出有价值的意见建议,从而推动相关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是协商民主健康发展的关键。近年来,基层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难点和堵点,从解决基层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入手,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后,在深入调查研究基础上,办成了一大批民生难事和急事,使基层群众让协商成果看得见、措得着,协商民主的成效不断显现,做到了在重大决策中有声音,在服务大局中有影响。

二、基层协商民主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协商民主正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但在广大基层,协商民主建设还面临困境,还有许多问题需要解决。

(一)基层协商民主认识存在错位。随着中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不断发展,基层协商民主意识大大增强,协商民主范围和程度不断扩大,如邀请基层群众参与听证会、财政预决算、重大项目评估等。但各级党委政府往往把基层民主协商看成是征询意见、接受监督、减少矛盾的机会和手段,象征意义比较大。

(二)基层协商民主制度亟待完善。对于协商民主的法律规定,只有宪法序言中规定“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其他法律中没有协商民主的叙述。虽然在中央乃至省级层面关于协商民主有不少文件要求和制度规定,但缺乏法律刚性约束,贯彻落实能力大打折扣,导致推进基层协商民主缺乏制度依据和基础。

(三)基层协商民主作用发挥不够好。毛泽东同志多次强调,“不做调查没有发言权,不做正确的调查同样没有发言权。”协商什么问题,就需要对协商的内容充分掌握、胸有成竹,全面客观了解真实情况,协商方才不失真。基层开展协商,“蜻蜓点水”的现象较为普遍,以致协商浮光掠影,效果不好。

(四)基层协商民主效果发挥不明显。要开展协商,就要开诚布公,有协商的诚意,充分保障协商主体自由表达意见的权利,坚持“不打棍子、不扣帽子、不抓辫子的“三不”方针,提倡热烈而不对立的讨论,开展真诚而不敷衍的交流,鼓励尖锐而不极端的批评,努力营造畅所欲言、各抒己见的民主氛围”。但许多时候,委员不敢讲真话、群众不愿讲实话,达不到协商的目的。

三、做好基层协商民主的对策建议

(一)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推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绝不照搬西方政治模式。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坚决贯彻民主集中制,把协商民主纳入党委工作部署和议事日程,有组织地开展、有步骤地实施、有计划地进行。

(二)完善协商民主体系,坚持协商议政常态化。进一步完善以全体会议为龙头,以专题议政性常委会会议和专题协商会为重点,以对口协商会、提案办理协商会、界别协商座谈会等为常态的协商议政格局,探索网络议政协商,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着力破解基层政协组织“两个薄弱”问题,逐步充实乡镇(街道)政协工作联络组人员力量,探索建立村(社区)政协委员服务驿站,推动政协协商与基层协商有效衔接,促使民主协商在基层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三)推进协商平台建设,激发协商民主建设活力。坚持协商议事组织体系与党建引领“1+3”基层治理体系、乡村振兴“1+2+N”驻村帮扶体系、“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治理体系相结合,推动协商议事室建设与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人民调解委员会、乡贤会及其他社会组织相融合,实现资源要素集聚、人才力量汇聚、相同功能整合,构建纵向联动、横向贯通的协商议事立体网络,形成党政重视、政协主动、群众主体、各界支持的协商议事合力。

(四)创新民主协商机制,创造民主协商良好环境。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 落实好《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结合地方实际,因地制宜建立关于促进民主协商的具体办法,充分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参与权、知情权、表达权、监督权,广开言路、广开才路,集思广益,汇聚起推动地方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力量。